将“政府违法强拆 被判赔偿11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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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打官司输了,不但赔偿了110万余元,还主动给付迟延利息2万余元。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因强制拆除两套居民楼房,被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违法。 起先,房主几经周折索赔无果,经过法院多次协调,最终县政府履行了赔偿义务。 2012年4月,杨某春及其奶奶刘某亮,在昌江县昌江大道西侧建起二层框架楼房和附属平顶房,面积为763.68平方米。县政府于2013年12月18日对该建筑物进行强制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