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 购 人 须 知
1、使用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的采购人需首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以下简称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
2、注册登记时,必须如实、详细填写注册信息。其中注册过程中登记的机构管理员将自动成为本单位的系统管理员,该机构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用户账号设置和权限分配。
3、注册成功提交后,系统会自动将注册成功信息发送到机构管理员的注册邮箱;同时,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审核注册提交的信息,审核通过后系统会将审核结果和单位账号激活码发送到机构管理员的注册邮箱,请注意查收邮件,并及时凭激活码登录政府采购网激活本单位的账号。
4、注册成功后,机构管理员可以设置本单位各环节的用户账号并进行权限分配。
5、录入采购计划时,请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的计划项目及采购金额填写。
6、填制订单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的采购计划,经本单位领导审核后打印一份随资金请拨单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7、如对协议采购价格有异议,可发起“网上议价”和“电子反拍”。“网上议价”仅限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参与; “电子反拍”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和非协议供应商均可参与。
8、应严格执行《自治区区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不得在协议定点采购范围外自行增加不合理要求,对提不合理要求的行为,协议定点供应商可拒绝办理。
● 供 应 商 登 记 须 知
1、使用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的供应商需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以下简称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
2、注册登记时,必须如实、详细填写注册信息。其中注册过程中登记的机构管理员将自动成为本单位的系统管理员,该机构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用户账号设置和权限分配。
3、注册成功提交后,系统会自动将注册成功信息发送到机构管理员的注册邮箱;同时,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审核注册提交的信息,审核通过后系统会将审核结果和账号激活码发送到机构管理员的注册邮箱,请注意查收邮件,并及时凭激活码登录政府采购网激活本单位的账号。
4、政府采购协议定点供应商必须先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参与网上协议供货及网上议价、电子反拍等活动。
5、非政府采购协议定点供应商只有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方可参与网上招投标、电子反拍等采购活动。
6、政府采购协议定点供应商应严格执行《自治区区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协议定点采购程序办理采购事宜。
7、供应商提供协议定点商品服务时,须按合同(协议)约定向采购人提供协议定点采购范围之内的货物和服务。
8、不得违法违规或变相推销商品。
9、协议商品价格变动时,应按照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及时进行更新。
● 政 府 采 购 评 审 专 家 须 知
1、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2、对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的评审专家资格的申请人,请先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填写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申请表,同时向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规定的纸质材料。
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实行“统一条件、分级管理、资源共享、随机选取、管用分离”的管理办法。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各级评审专家资格进行复审并入库。
4、初次聘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必须接受相关培训。
5、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对聘任的评审专家资格每两年检验复审一次。
6、评审专家应主动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7、评审专家要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客观、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 政 府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须 知
1、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质的代理机构,可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以下简称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
2、注册登记时,必须如实、详细填写注册信息。其中注册过程中登记的机构管理员将自动成为本机构的系统管理员,该机构管理员负责本机构的用户账号设置和权限分配。
3、注册成功提交后,系统会自动将注册成功信息发送到机构管理员的注册邮箱;同时,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审核注册提交的信息,审核通过后系统会将审核结果和账号激活码发送到机构管理员的注册邮箱,请注意查收邮件,并及时凭激活码登录政府采购网激活本单位的账号。
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应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5、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审批确认的政府采购代理资质范围承接政府采购业务。
6、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和采购方式执行。